市直及中央、省驻德单位党组织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,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,提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,经研究,决定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按照十八大精神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以及山东省委《实施办法》要求,以党建工作创新活动为载体,以增强党组织活力为重点,努力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模式、新方法、新机制,在市直机关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创新氛围,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加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,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在改革中加强,在创新中发展,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社会发展,建设幸福和谐德州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党建工作创新活动内容、范围
党建工作创新主要是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方面,在围绕“服务中心、建设队伍”两大核心任务中创造的新成果、新经验、新制度,重点是在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、党员队伍建设、基层党组织工作理论、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、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、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、党内民主、党建带群建等方面开展的创新活动。
开展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选活动范围为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。
三、方法与步骤
1、项目选定。各直属党组织在深入摸底和研究的基础上,精心选定党建工作创新活动项目。工委直属党委一般要选定2项以上创新活动,直属党支部(党总支)一般不少于1项创新活动。各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,填写《党建工作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备案表》与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名单报工委组织部备案。
2、制定方案。各直属党组织选定党建创新活动项目后,制定实施方案,并由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。工委根据各单位实施方案,进行督促指导、跟踪问效,总结、交流好的经验做法,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办法,确保党建创新活动规范有序、有效推进。
3、活动评比。年底,结合党建工作考核,市直机关工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党建创新活动项目进行评比,对创新活动项目实践推广力度大、取得实际成效显著的,授予“基层党建创新成果奖”,并进行通报表彰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活动,要突出“围绕中心抓党建、抓好党建促发展”、“服务中心、建设队伍”的主题,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,把握党建工作的重点、难点和热点问题,找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,找准以党建工作推动中心工作的着力点,精心选定党建工作创新活动项目,即具有创新性,又具有可行性,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发生。
2、要高度重视,把党建工作创新活动作为解决问题、破解难题、激发活力、提升水平、打造党建品牌的良好契机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开拓思路,大胆实践,统筹谋划,精心组织。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创新活动第一责任人,要亲自参与创新项目的选定,亲自把关实施方案的制定,亲自抓好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。
3、要注重舆论宣传工作,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经验的总结。各直属党委在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,还要把创新活动延伸到所属基层党组织,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活动,努力开创百花齐放、生动活泼的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。
各直属党组织《党建工作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备案表》及《党建工作创新活动实施方案》各一式两份,务于8月10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,电子版发送信箱。
电话:2687739
信箱:xzzx1566@163.com
地址:行政中心综合楼1337室
附件:党建工作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备案表
中共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
2013年6月27日